Technical terminology for rural water conservancy
本标准是根据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制定、修订水利行业标准的计划要求和《标准编写规则第1部分:术语》(GB/T 2001.1-2001)修订的。《农田水利技术术语》(SL 56-93)颁布11年来,对我国农村水利发展发挥了重大的作用。由于农田水利的理论、技术与实践均发生了很大变化,发展农业节水、进行灌区以节水为中心的技术改造、解决人畜饮水、发展牧区水利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间内的主要工作,有必要对原规范进行修订。标准名称更改为《农村水利技术术语》。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对原规范框架、结构进行了调整;--一般术语原则上解释一级、二级标题;--增加了灌区、农田水土环境和灌溉排水建筑物三章,并将村镇供水排水和牧区水利分为两章,删去了农田水利新技术应用一章;--增加了农业节水主要技术术语;--增加了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主要技术术语;--增加了农田水土环境主要技术术语;--补充了灌溉排水建筑物施工、管理及其老化诊断、评价、改造等方面的主要技术术语;--补充了村镇供水排水规划、设计和运行管理的主要技术术语;--补充了牧区水土资源评价、牧场供水、草牧场节水灌溉和牧区生态系统方面的主要技术术语;--对古代农田水利术语结构进行了调整,补充了相关内容。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SL 56-93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农村水利司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农村水利司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本标准参编单位:武汉大学、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河海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扬州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水利部农田灌溉研究所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远华、李琪、王晓玲、蔡焕杰、许迪、黄介生、韩振中、石自堂、刘景植、谭徐明、彭世彰、张仁铎、龚时宏、沙鲁生、谢崇宝、陈渠昌、许建中、马孝义、冯卫民、王修贵、崔远来、李光永、冯绍、窦以松、徐云修、吴涤非、孙景生、刘丽艳、陈亚新、刘群昌、邓丽、周世锋、王丽红、魏占民、王少丽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茆智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乐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