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发布
仪器网/ 仪器社区/ 谷物分析仪/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求答案,谢谢啦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求答案,谢谢啦

我想看你521    2013-08-13    谷物分析仪    浏览 432 次

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案 2004年2月9日,漳州百佳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漳州百业)与新加坡来宝谷物有限公司(下称Noble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漳州百业向noble公司购买巴西产大豆55 000吨。合同签订后,经进口商漳州百业申请,招商银行厦门分行为该... 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案

2004年2月9日,漳州百佳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漳州百业)与新加坡来宝谷物有限公司(下称Noble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漳州百业向noble公司购买巴西产大豆55 000吨。合同签订后,经进口商漳州百业申请,招商银行厦门分行为该合同开立了以noble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付款期限为见票后90天。2004年4月16日,合同项下的大豆运抵厦门东渡港。厦门出入检验检疫局于2004年4月18日至22日对该批大豆进行了检验,发现含有有毒物质杀菌剂萎锈灵,决定禁止该批大豆进口。漳州百业认为,因noble公司交付的货物基本没价值,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信用证欺诈,目前该信用证尚未承兑或支付,为避免遭受巨额经济损失,请求福建省高级人民FY裁定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漳州百业向FY提交其自身与福建进发实业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书作为担保。为证明noble公司的行为构成信用证欺诈,漳州百业提供了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卫生证书作为证据,根据该证书,FY认为,作为信用证受益人的noble公司交付的大豆因含有有毒物质杀菌剂萎锈灵,不适合作为加工产品的原料,而被禁止进口,由此可认定该批大豆基本无价值,因而noble公司已构成欺诈。经向开证行招商银行厦门分行调查表明,该行尚未对外承兑汇票,目前也没有证据表明已存在已善意付款或善意付出对价的第三人。此外,申请人已向FY提供担保。因此,福建省高级人民FY裁定,中止支付招商银行厦门分行开立的信用证项下货款。
(提示:此案的裁决例完全具备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要件:1,受益人交付的货物基本无价值,故可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2,申请人向FY提交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卫生证书,以及其自身与福建进发实业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书,故申请人提供了可靠的证据和充分的担保;3,开证行尚未对外承兑汇票,目前也没有证据表明已存在已善意付款或善意付出对价的第三人,故不存在信用证欺诈例外的豁免情形。因此,通过司法程序,进口商的合法利益得到了可靠保障。)

要求:
1.无需抄题目,直接进行案例分析。
2.案例分析要有论点、论据、论证和结论,构成一篇小论文。
3.每一题案例分析不少于800字

精彩问答
仙仙0146 发布日期:2013-08-14
这道题不是答复了吗?
最新主题
相关版块
我要评论
X您尚未登录
账号登录
X您尚未登录
手机动态密码登录
X您尚未登录
扫码登录
官方微信

仪器网微信服务号

扫码获取最新信息


仪器网官方订阅号

扫码获取最新信息

在线客服

咨询客服

在线客服
工作日:  9:00-18:00
联系客服 企业专属客服
电话客服:  400-822-6768
工作日:  9:00-18:00
订阅商机

仪采招微信公众号

采购信息一键获取海量商机轻松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