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专项“科学大数据管理系统”等5个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公示
分类:商机 2021-03-19 11:53:20 648阅读次数
根据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云计算和大数据”重点专项“科学大数据管理系统”等5个项目已完成综合绩效评价。
现将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3月19-23日。对于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按照有关申诉程序,于公示期内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提交申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云计算和大数据”重点专项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
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2021年3月19日
全部评论(0条)
推荐阅读
-
- 重点专项“科学大数据管理系统”等5个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公示
- 现将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3月19-23日。
-
- “数字诊疗装备研发”重点专项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公示
-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7月25日。
-
- “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重点专项 4个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公示
- 现将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3月11-15日。
-
- “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到期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公示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20年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已完成。
-
- “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重点专项2020年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公示
-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4日至1月18日。
-
- 第三批:“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21年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公示
- 2021年11月17日08:00至11月22日12:00。
-
- “E级计算机关键技术验证系统”等6个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公示
- 现将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9-23日。
-
- “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
-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3日。
-
-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
- 科技部对2021年执行期满的15个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个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项目开展了综合绩效评价,现将有关评价结论通知如下。
-
- “高强度高稳定空心阴极灯的研究”等20个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的公示
- 根据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高强度高稳定空心阴极灯的研究”等20个项目已完成综合绩效评价。
-
- “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安排公示
- 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0日。
-
- “材料基因工程关键技术与支撑平台”重点专项到期项目综合绩效评价
-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
-
- “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等2个重点专项2020年定向项目安排公示
- 现对“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和“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重点专项2020年度定向指南拟立项项目信息进行公示。
-
- “网络化智能全彩色3D打印机的研制与产业化”等3个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重点专项“网络化智能全彩色3D 打印机的研制与产业化”等3个项目已完成综合绩效评价。
-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安排公示
- 现对“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2021年度拟立项项目信息进行公示。
-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安排公示
- 现将“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2020年度拟立项项目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表)。
-
- “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前沿”等5个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
-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3月2日,修改意见请于3月2日24点之前发至电子邮箱。
-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安排公示
- 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1日。
-
- “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2021年度定向指南项目安排公示
-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18日。
-
- 重点研发计划“工业软件”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安排公示
-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2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文由仪器网入驻的作者或注册的会员撰写并发布,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仪器网立场。若内容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告诉,我们立即通知作者,并马上删除。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网,转载时须经本网同意,并请注明仪器网(www.yiqi.com)。
③本网转载并注明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④若本站内容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告诉,我们马上修改或删除。邮箱:hezou_yiqi
参与评论
登录后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