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国家自基金委与埃及科学研究技术院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埃及科学研究技术院(ASRT)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1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创新研究与合作。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经双方协商,2021年NSFC与ASRT将在生命科学及地球科学相关领域开展联合资助,具体包括:
1. 微生物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C01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2. 生物信息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C06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3. 农学基础与作物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C13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4. 植物保护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C14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5. 畜牧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 C17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6. 地球科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D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中方申请人请根据以上合作领域选择一项申请代码填写,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资助规模及强度
2021年计划资助合作研究项目6项左右,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的经费资助,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ASRT向埃及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二、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科学基金项目;
(二)埃及合作者应符合ASRT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ASRT提交申请;
(三)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四)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注:该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 ASRT(中埃)”,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3. 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实行定额补助的资助方式。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 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中方申请人须与ASRT的合作者共同撰写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填写完成后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请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上传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无需提供纸质版。
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项目获批准后,需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三)项目申请接收
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6月10日下午16时;埃及合作者须在ASRT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ASRT提交申请。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结果公布
2021年底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门户网站国际合作栏目中公布拟批准资助通知。
六、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张一唯 孙姝娜
电话:+86-10-6232 7368, 6232 5454
邮箱:zhangyw@nsfc.gov.cn, sunsn@nsfc.gov.cn
中方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我委ISIS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86-10-6231 747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国际合作局
2021年4月21日
全部评论(0条)
推荐阅读
-
- 2021年度国家自基金委与埃及科学研究技术院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埃及科学研究技术院(ASRT)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1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创新研究与合作。
-
- 2021年度国家基金委与瑞典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瑞典研究理事会(VR)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1年双方将共同资助跨学科合作研究项目,以促进两国科学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
- 2021年度国家基金委与德国研究联合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德国研究联合会(DFG)双边合作协议, 2021年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德合作研究项目,以促进两国科学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
- 2021年度国家基金委与伊朗自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伊朗自然科学基金会(INSF)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1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合作与交流。
-
- 2021年度国家基金委与瑞士国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瑞士国家科学基金会(SNSF)的双边合作协议,2021年度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与瑞士科研人员之间的合作研究项目。
-
- 2021年度国家基金委与波兰国家科学中心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波兰国家科学中心(NCN)的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2021年度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与波兰科研人员之间的合作研究项目。
-
- 2021年度国家基金委与比利时弗兰德研究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比利时弗兰德研究基金会(FWO)的双边合作协议,2021年度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与比利时荷语区科研人员之间的合作研究项目。
-
- 2021年度国家基金委与白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白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BRFFR)的双边合作协议,2021年度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与白俄罗斯科研人员之间的合作交流(含小型双边研讨会)项目。
-
- 2021年度国基金委与蒙古国科技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蒙古国科技基金会(MFST)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1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科学研究与合作。
-
- 2022年度国家基金委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UNEP)达成的共识,双方将共同资助双方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
-
- 2022年度国家基金委与俄罗斯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俄罗斯科学基金会(RSF)双边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2年度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以促进两国科学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
- 2021年度国家基金委会与芬兰科学院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芬兰科学院(AF)的合作协议及双边工作计划,双方将在2021年继续共同资助中国与芬兰科研人员在科学研究基础上开展的合作交流和双边研讨会项目。
-
- 2021年国家基金委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NRF)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1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科学研究与合作。
-
- 2021年度国家基金委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STINT)签署的工作计划,双方将在2021年继续共同资助合作交流项目(含小型双边研讨会)。
-
- 国家基金委中德科学中心2021年度中德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 涵盖所有自然科学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生命科学、医学、工程科学和管理科学。
-
- 2022年度基金委与蒙古国科技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蒙古国科技基金会(MFST)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2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合作与交流。
-
- 2022年国家基金委与欧洲城市化联合研究计划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 参与本次合作的欧洲国家有比利时、丹麦、法国、荷兰、波兰、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和瑞典。
-
- 国家基金委发布——2021年度交叉科学部项目申请指南
- 交叉科学部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
-
- 2020年度自然科学基金委与欧洲核子研究中心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 NSFC将支持中国科学家参与CMS、ATLAS、LHCb和ALICE国际合作实验开展粒子物理研究工作,为我国科学家参与大型国际合作积累宝贵经验,也为国际高能物理前沿研究做出应有的贡献。
①本文由仪器网入驻的作者或注册的会员撰写并发布,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仪器网立场。若内容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告诉,我们立即通知作者,并马上删除。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网,转载时须经本网同意,并请注明仪器网(www.yiqi.com)。
③本网转载并注明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④若本站内容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告诉,我们马上修改或删除。邮箱:hezou_yiqi
最新话题
最新资讯
- 会议新闻 | 理加联合参加ECO-LAB与第十三届中国生态学家俱乐部学术论坛
- 小道快讯 ▏长步道9月度优秀员工表彰公告
- 【明美视角】诺贝尔化学奖背后的突破:微观成像与蛋白质科学的未来
- 科技赋能 产业升级 | 2024年石油化工科技装备会成功举办!
- 明美活动快讯|第七届中国秀丽线虫学术大会第一天
- 会议快讯!相约成都,上海新诺将参加中国稀土学会2024学术年会
- 安装案例 | 河南科技大学农学院Smartchem 450全自动化学分析仪 安装培训
- 仪器培训 | ASD地物光谱仪操作培训班(第八期)
- 倒计时3天丨第四届水质高光谱遥感新技术交流研讨会即将隆重启幕!
- 光谱流式新品来了!小贝与您相约全国免疫学学术大会
作者榜
参与评论
登录后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