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网(yiqi.com)欢迎您!

| 注册 登录
网站首页-资讯-专题- 微头条-话题-产品- 品牌库-搜索-供应商- 展会-招标-采购- 社区-知识-技术-资料库-方案-直播- 视频

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仪器网> 资讯中心>河南市监局发布《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及信息化建设技术规程》

河南市监局发布《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及信息化建设技术规程》

分类:商机 2021-10-25 13:51:36 1446阅读次数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及信息化建设技术规程》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3日。

更多详情请登录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

节选《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及信息化建设技术规程》部分内容:

范  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准备,地下管线探测、测量、数据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程报建及放线(竣工测量)。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地下管线探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4395-2009 城市地理要素——城市道路、道路交叉口、街坊、市政工程管线编码结构规则》、《CJJ/T73-2010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 7-2017 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标准》、《CJJ 61-2017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HT 2009-2010 全 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RISN-TG 011-2010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工程监理导则》等等。

地下管线探测

获取管线走向、空间位置、附属设施及相关信息,编绘管线图、建立管线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的过程,包括管线资料调绘、探测、测量、数据处理与管线图编绘、成果提交与归档、信息系统建立等。

城市地下管线

指埋设于城市地下空间的各种给水、排水(雨水、污水、雨污合流)、燃气、电力(包括供电、路灯、交通信号)、通讯(包括电信、联通、有线电视、监控信号等)、热力、工业管道等市政公用明、暗敷设的管线、管沟和铁路、军 队、民航等其它单位专用管线。

城市地下管线的分类码按大类和子类,见附录 A。

地下管线探测应查明地下管线的类别、平面位置、走向、埋深、偏距、规格、材质、载体特征、建设年代、埋设方式、权属单位等,测量地下管线平面坐标和高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地下管线探测时应建立管线数据库;

b) 地下管线详查时应查明与工程建设施工有关的信息;

c) 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应符合地下管线数据库更新的技术要求。

地下管线探测按探测任务分为地下管线普查、地下管线详查、地下管线放线测量、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地下管线普查分为综合地下管线普查与修补测、专业地下管线普查、厂区或住宅小区地下管线普查。各类探测工程应按委托要求和本文件规定进行。

地下管线普查与基础资料编制的坐标系统应与城市使用的坐标系统相一致,采用 CGCS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及 1985 国家高程基准。采用其他平面坐标和高程基准时,应与 CGCS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及 1985 国家高程基准建立换算关系。

地下管线普查或竣工测量成图基本比例尺和分幅应与城市基本地形图比例尺和分幅一致。其他类型地下管线探测成图的比例尺和分幅,根据实际情况或要求确定。

地下管线探测的取舍标准按表 1 的规定。地下管线数据应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进行城市地下管线数据的更新,保持地下管线的现势性。

本文件实施之日起,全省有关管线权属和管理单位以及管线数据库建设单位、探测单位、放线定位和验线测量单位提交成果的数据等,均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厂区或住宅小区管线探测应根工

厂或住宅小区管线探测设计、施工和管理部门的需求,参照本文件规定执行。

探测单位进行地下管线探测、验线和竣工测量时,应按本文件规定的计算机数据格式和数据结构存储数据,探测、验线和竣工测量成果应经计算机逻辑查错和入库检查,确认无误后,供地下管线数据库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管理与应用。

管线探测作业单位应按照国际质量认证体系的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实施质量管理,并按“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对探测成果进行自检和自验收;工程成果应实行工程监理制,并进行检查验收。


标签:城市地下管线探测

参与评论

全部评论(0条)

获取验证码
我已经阅读并接受《仪器网服务协议》

推荐阅读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文由仪器网入驻的作者或注册的会员撰写并发布,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仪器网立场。若内容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告诉,我们立即通知作者,并马上删除。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网,转载时须经本网同意,并请注明仪器网(www.yiqi.com)。

③本网转载并注明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④若本站内容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告诉,我们马上修改或删除。邮箱:hezou_yiqi

更多

最新话题

最新资讯

作者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