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76项行业标准及4项行业标准外文版报批公示
根据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化工装置管道机械设计规定》等4项化工行业标准、《制冷与空调设备 术语》等21项机械行业标准、《汽车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等21项汽车行业标准、《船舶行业企业电动工具和气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等5项船舶行业标准、《螺旋藻碘盐》等25项轻工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及《旅行箱包》等4项轻工行业标准外文版的编制工作。在以上标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1年12月9日。
以上标准报批稿请登录“标准网”(211.157.159.244或www.bzw.com.cn)“行业标准报批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9日—2021年12月9日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1年11月9日
节选《76项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部分内容
全部评论(0条)
推荐阅读
-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76项行业标准及4项行业标准外文版报批公示
-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9日—2021年12月9日
-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81项通信行业标准报批公示
-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5日-2021年2月15日
-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338项行业标准及98项行业标准样品报批公示
- 标准及标准样品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2年8月1日。
-
- 工信部印发——78项行业标准及2项行业标准外文版报批公示
- 公示时间:2023年2月9日-2023年3月11日
-
- 95项行业标准及5项行业标准外文版报批公示 包含多项仪器仪表
- 公示时间:2021年5月6日—2021年6月6日
-
- 工信部发布通信行业5项国家标准和22项行业标准报批公示
-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6日-2021年5月16日
-
- 工信部发布87项行业标准报批公示 涉及多项仪器设备
-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6日—2021年2月26日
-
- 工信部发布 95项行业标准报批公示 包含多项仪器设备
- 在此95项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5月21日。
-
- 工信部发布48项行业标准报批公示 涉及多项仪器设备装置
- 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5月17日。
-
- 工信部发布198项行业标准报批公示 包含若干仪器仪表项目
- 国家工业信息部于2019年4月17日批准公示了198项化工、石化、冶金、有色、建材、稀土行业标准,等多项仪器检测标准。
-
- 工信部发布138项行业标准报批公示 涉及多项仪器仪表设备装置
- 138项行业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8月20日。
-
-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电子行业14项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1月14日
-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65项标准报批公示 包含多项仪器技术设备
- 在以上标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12月29日。
-
- 工信部印发87项行业标准报批公示 包含多项仪器仪表
-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5日-2021年7月25日。
-
- 工信部报批公示:通信行业2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82项行业标准
- 在以上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2年1月15日。
-
-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292项行业标准 包含多项先进技术与设备
- 行业标准修改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 自然资源部发布10项推荐性行业标准报批稿的公示
- 自然资源部组织有关单位制修订了《土壤、水系沉积物碘的测定氨水封闭溶解-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法》等10项推荐性行业标准。
-
- 工信部发布《双向拉伸聚丙烯防雾薄膜》等43项行业标准报批公示
-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31日
-
- 公示:电子行业17项行业标准和7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
-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2月19日
-
- 自然资源部发布 《矿区地下水监测规范》等10项行业标准报批稿公示
- 现已通过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拟公示后报部审定发布实施,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①本文由仪器网入驻的作者或注册的会员撰写并发布,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仪器网立场。若内容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告诉,我们立即通知作者,并马上删除。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网,转载时须经本网同意,并请注明仪器网(www.yiqi.com)。
③本网转载并注明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④若本站内容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告诉,我们马上修改或删除。邮箱:hezou_yiqi
参与评论
登录后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