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评论(0条)
推荐阅读
-
- 关于延期举办“2022第27届中国中西部(合肥)医疗器械展览会”的通知
- 原定于2022年7月8-10日在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第27届中国中西部(合肥)医疗器械展览会”延期举办,具体展览时间另行通知。
-
- 关于“2022中国(南京)国际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装备展览会”延期举办的通知
- 目前相关筹展工作均在紧张有序进行中,组委会将竭尽全力创造最佳展会交流环境。衷心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
- 关于第58届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延期举办的通知
- 原定于2022年12月2-4日在重庆市举办的第58届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以下简称高博会)延期举办,举办地不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 关于延期举办2020中国南京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装备展览会的通知
- 原定于2020年4月9-11日在南京国际展览中心(新庄)举办的2020中国(南京)国际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装备展览会延期至2020年6月11-13日。
-
- 关于“第十四届中国在线分析仪器应用及发展国际论坛暨展览会”延期举办的通知
- 原定于2021年11月18-20日在南京国际展览中心举办的“第十四届中国在线分析仪器应用及发展国际论坛暨展览会”(简称 CIOAE 2021)延期到2021年12月10-12日举行,大会地点不变
-
- 关于延期举办“2020第12届宁波国际塑料包装及印刷工业展览会”的通知
- 原定于2020年5月18-20日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2020宁波国际高分子新材料新装备博览会暨2020宁波国际塑料橡胶工业展览会”将延期举办。
-
- 第57届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延期举办的通知
- 原定于2021年11月11-13日在南昌举办的第57届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延期至2021年12月17-19日召开。举办地点不变。
-
- 关于第57届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延期举办的公告
- 感谢各相关单位和各界同仁长期以来对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的支持和关爱!让我们风雨同舟,共克时艰,8月西安相聚!
-
- 关于第四届中国实验室发展大会延期举办的通知
- 原定于2022年5月11-12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办的第四届中国实验室发展大会延期举办,具体举办时间将另行通知。
-
- 关于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2020·春)延期举办的通知
- 高博会前身为创立于1992年秋的全国高教仪器设备展示会,每年举办两届(春、秋各一次),已成功举办54届。
-
- 关于2020年第21届广州国际金属暨冶金工业展会展览会延期举办的通知
- 新展期暂定为:2020年9月22-24日,如有改变第一时间通知大家。
-
- 关于第98届中国电子展—国际元器件及信息技术应用展延期举办的通知
- 第98届中国电子展—国际元器件及信息技术应用展”将延期举办,举办时间调整至2021年12月5日-7日,举办地点不变,展馆调整至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N5馆。
-
- 关于举办第十五届中国药物制剂大会的通知(第二轮)
- 新形势下,针对高水平科技自强自立的战略需求,改良型新药及高技术壁垒的复杂制剂开发成为新药研发的重要方向,新技术及新思路从实验室源源不断走向市场,药物制剂研发和产业化进入与国际接轨的时代。
-
- 关于第二十届中国国际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装备展览会 再次延期举办的通知
- 原定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15 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办的第二十届中国国际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装备展览会再次延期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12 日,地点不变。
-
- 关于第十八届中国国际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装备展览会 (CISILE2020)延期举办的通知
- 第十八届中国国际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装备展览会(CISILE2020),举办时间确定为2020年12月7-9日。
-
- 关于延期举办“第二十届中国国际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装备展览会(CISILE2022)”的通知
- 于 2022年 5 月 11~13 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办的“第二十届中国国际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装备展览会(CISILE2022)”延期举办,地点不变,具体举办时间另行通知。
-
- CPhI & P-MEC China 2022 延期举办通知
- 因展会延期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展会虽已延期,但线上平台等服务不停。CPhI & P-MEC China主协办方将再度升级线上展会
-
- 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实验室发展大会的第 一轮通知!
-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装备展览会(CISILE 2024)定于2024年5月29-31日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顺义馆)举办。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文由仪器网入驻的作者或注册的会员撰写并发布,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仪器网立场。若内容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告诉,我们立即通知作者,并马上删除。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网,转载时须经本网同意,并请注明仪器网(www.yiqi.com)。
③本网转载并注明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④若本站内容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告诉,我们马上修改或删除。邮箱:hezou_yiqi
参与评论
登录后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