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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技厅颁布《创新药物研发奖励资金补助实施办法》,涉及相关仪器行业

分类:商机 2023-10-10 13:00:37 209阅读次数

近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联合福建省药监局共同印发了《福建省创新药物研发奖励资金补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该《实施办法》的出台,旨在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此前福建省科技厅所颁布的《福建省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落实福建省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若干措施》等相应的计划。

该《实施办法》的出台,确立了省级科技经费中设立了用于支持福建省(厦门市除外)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的研发,仿制药质量和疗效的一致性评价研发的专项补助资金。并规定了在创新型药物开发之中,区别了I类药物、II类药物和III类药物的具体区分,并且在这些创新药物的研发上面,给予了创新药不同临床试验阶段实际投入研发费用30%的价值,最高分别是1000万元、2000万元和3000万元的奖励。

此外,对在省内转化的改良型新药完成IIIIII期临床试验的,经评审机遇改良型新药不同临床试验阶段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30%的补助,最高分别是300万,800万和1500万。此外,对省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属于国家售家通过,前三个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则分别按不超过其研发评价成本的40%30%20%机遇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通过这些政策的解读,我们可以清晰的了解到福建省科技厅通过这次政策的引导,旨在加快其创新性药物的研发。而这种政策性的鼓励,也将对当前的涉及到创新类药物开发的科研设备、仪器仪表、科学仪器设备等的企业,带来利好的帮助。

标签:福建省 药物 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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