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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学技术厅印发新购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工作指引明确减少重复购置 仪器行业会有哪些变化?

分类:商机 2024-01-24 17:14:42 321阅读次数

近日,广东科学技术厅印发了新购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工作指引,旨在明确减少重复购置。这一举措无疑将对仪器行业带来一系列变化。以下是详细报道: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已经成为科研机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随着科研设备的不断更新换代,重复购置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进一步落实《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深入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若干措施》(粤科规范字〔2023〕2号)中关于“使用省级财政资金新购大型科研仪器应当开展查重评议”的要求,推进使用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购置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仪)的查重评议工作,减少重复购置,提高利用效率,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使用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展查重评议的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工作指引》以查重对象、查重主体、查重范围为总体要求,凡申请获得2024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支持(2024年1月1日前立项项目除外)且申请单位拟使用省级财政资金购置大仪的、申购单位拟购置大仪价格在50万元(含)~200万元人民币区间的,须开展查重,查重范围为申购单位内部,由申购单位自行开展查重。

《工作指引》的查重流程分为提交申请、开展查重、形成查重结论这三个步骤。具有查重范围有同类大仪,功能可以满足当前研究需要且可以通过共享支撑当前研究(按照现有共享仪器设备年利用机时不足1200小时或使用率不足85%来判断)、对申购大仪刻意拆分、打包或未使用规范名称这两类情况之一的不建议购置。

在材料提交方面,《工作指引》指出,申购单位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任务书时,应同时提交《申请表》和《查重报告》作为附件;使用省级财政稳定性支持资金购置大仪的,申购单位在购置大仪前提交相关查重材料。提交材料需真实、完整、有效,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购单位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时应对大仪查重及实际购置情况如实做出说明。

 仪器行业会有哪些变化

首先,新购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工作指引的出台将促使仪器行业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在过去,仪器购置往往由各个科研单位单独进行,缺乏整体规划和资源共享。而查重评议工作指引将要求科研单位在购置前进行全面调研,并提交购置计划,“先用后买”,从而避免重复购置。这将激发科研单位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研究质量和效率。

其次,新购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工作指引将推动仪器行业的优化升级。由于购置大型科研仪器需要耗费巨额资金,科研单位在制定购置计划时将更加谨慎。他们将倾向于选择性能更加先进、具有更高实验效率的仪器设备,从而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产出。这将促使仪器制造商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推动仪器行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

第三,新购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工作指引的出台将加强仪器行业的规范管理。购置仪器的查重评议工作将由科研单位自行完成,并向广东科学技术厅报备。这将强化对购置过程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科研单位在购置前需要提交详细的相关材料,包括需求分析、市场调研、仪器优劣比较等,科学合理地论证购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这将规范仪器行业的运作,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最后,新购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工作指引的出台将促进仪器行业与科研单位之间的密切合作。科研单位在购置大型科研仪器时,需要与仪器制造商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明确需求和技术要求。仪器制造商也需要更好地了解科研单位的实际需求,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这将促进仪器行业与科研单位之间的合作交流,共同推动科研进步和产业发展。

综上所述,广东科学技术厅印发新购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工作指引将对仪器行业产生积极影响。它将促使仪器行业提升研发创新能力,推动优化升级,加强规范管理,并促进与科研单位之间的密切合作。这将推动广东仪器行业迈向更高水平,为科研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撑。

标签:广东科学技术厅 新购大型仪器查询指南 仪器行业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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