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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监局发布《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校准规范》报批稿

分类:标准 2019-09-29 15:55:55 3272阅读次数

  本规范参考了 JJG 705-2014《液相色谱仪》、 JJG 939-2009《原子荧光光度计》以及JJG 1151-2018《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等技术规范,依据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94-2002《测量仪器特性评定》以及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与表示》进行编写。

  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又称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是用于砷(As)、汞(Hg)、硒(Se)、锑(Sb)等元素的形态、价态检测的仪器。该仪器的工作原理是利用液相色谱分离器将被测组分分离后与载流、还原剂在混合反应器内进行混合反应,反应产生的被测元素氢化物(或汞蒸气)在气液分离器内分离后进入原子荧光检测器检测。一般仪器在混合反应器前还装有紫外消解装置,根据待测样品的需要可以选用。

  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

  1、空心阴极灯:As 灯,Hg 灯,发光强度的漂移量应不超过±2%。

  2、电子天平:称量不小于 100 g,Z小分度值不大于1mg,级。

  3、秒表:分度值不大于 0.1 s,MPE:±0.5s/d。

  4、分度吸量管、单标线容量瓶:A级。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泵流量误差和稳定性

  试验前进行泵耐压检查,将仪器各部分连接好,以纯水为流动相,设流量为0.2mL/min,按说明书启动仪器,压力平稳后保持 10 min,用滤纸检查各管道接口处是否有湿迹。卸下色谱柱,堵住泵出口端(压力传感器以下),使压力达到允许值的90%,保持 5min 应无泄漏。

标签:液相色谱仪 原子荧光光度计 荧光检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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