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中心发布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科火字〔2020〕81号
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国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布局,发挥《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试行)对技术转移培训工作的指导作用,规范化、制度化培养我国技术转移从业队伍,我中心将开展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建设原则,充分发挥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作用,新建一批满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需求、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完善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质量和效益,增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整体效能,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
二、申报范围
本次基地建设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采取自愿申报方式,推荐有条件的地方和机构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1家。已经建设人才培养基地的11家省市科技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参加此次申报。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人才培养基地依托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1)应为专业化服务机构或行业组织;
(2)具有企事业法人、行业协会等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一定的技术转移服务经验和资源整合能力;
(4)具有较为丰富的技术转移培训和组织管理经验;
(5)具备大型培训活动组织能力,有稳定的培训场所及相关配套设施。
2.各地建设人才培养基地须报送《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规划》(以下简称“《建设规划》”)(3000字以内),包括以下内容:
(1)本区域技术转移工作现状;
(2)已开展技术转移培训情况及培训基础条件;
(3)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的工作思路、发展目标与条件保障;
(4)年度技术转移培训工作计划;
(5)人才培养基地运营机制、依托机构介绍及法人证明材料;
(6)可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安排
1.科技部火炬中心负责人才培养基地的指导协调、培训备案和考核评价;地方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区域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规划,持续指导和支持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人才培养基地依托机构具体承担基地建设运行和培训实施工作。
2.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地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整体考虑,统筹部署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建设规划》,保证内容真实、客观、准确。
3.火炬中心将组织科技管理、技术转移专家,采用专家评审和现场(视频)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对《建设规划》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予以备案,纳入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
4.人才培养基地资格有效期为三年。各人才培养基地须按照《建设规划》和《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试行)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对未达到建设目标和要求、违法违规开展经营活动的,将取消人才培养基地资格。
5.请各地科技管理部门于4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建设规划》纸质版2份报送科技部火炬中心,电子版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航 陈彦
联系电话:010-88656335 010-88656333
邮箱:zhouh@ctp.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科技部火炬中心100045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20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部评论(0条)
推荐阅读
-
- 火炬中心发布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 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建设原则,充分发挥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作用,新建一批满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需求、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人才培养基地。
-
- 火炬中心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 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主要承担国家鼓励、区域所需、市场缺口较大的技术转移人才培训工作,以及相关专项培训工作。
-
- 科技部火炬中心开展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考核评价工作
- 现有420家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全部参加本次考核评价(名单见附件1),考核评价重点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
- 国家铁路局发布通知——第二批铁路行业科技创新基地
- 根据《铁路行业科技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国铁科法规〔2020〕38号),国家铁路局组织开展了第二批铁路行业科技创新基地认定工作,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
- 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启动2020年度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的通知
- 科技部火炬中心开通科技成果直通车官方平台(ztc.chinatorch.org.cn),常态化征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领域科技成果。
-
- 火炬中心印发开展第二批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 各国家高新区结合实际情况,自愿申请开展第二批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工作。根据《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工作指引》(附件1)
-
- 科技部发布《加快推动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发展》的通知
- 充分发挥示范区示范带动作用,统筹推进科技支撑“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以科技成果转化引领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火炬中心印发报送国家高新区国际合作总结报告的通知
- 火炬中心将根据各高新区国际合作基础和需求,在政府间合作协议的框架下,有针对性地为高新区提供国际合作资源和服务。
-
- 火炬中心关于开展《科技成果登记办法》修订工作的通知
- 科技成果登记是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科技成果登记统计是国家统计局专项科技统计之一。
-
- 火炬中心组织开展——2021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
- 1.国家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制度;2.产业基地集群类综合统计调查制度;3.创新创业类服务机构统计调查制度;4.技术市场统计报表制度;5.全国科技成果统计调查制度。
-
- 科学技术部火炬中心开展2020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
- 火炬统计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时代火炬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
- 火炬中心发布开展“科技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行动”的通知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精神,推动高质量创新创业特别是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按照科技部党组的要求,火炬中心决定联合地方开展“科技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
- 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
- 落实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大部署,完善科技创业孵化全要素、全链条服务体系,促进科技创业带动就业,加快科技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科技部火炬中心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
-
- 火炬中心印发《高质量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行动方案》
- 火炬中心研究制定了《高质量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 科技部发布认定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通知
- 经初审及组织专家论证,决定认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人工智能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等11家基地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名单见附件)。
-
- 财政部印发《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
-
- 广东省首批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 加快广东省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发展,推进建设更高水平文化强省和科技创新强省,开展我省首批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通知:2021年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运行绩效评价工作
- 正式命名3年以上,且未参加2019年运行绩效评价的16家工程技术中心,以及2019年绩效评价结果要求再次参加评价的2家工程技术中心(名单见附件)。
-
- 山东科技厅组织开展2020年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 2020年,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生物技术等领域的20个方向布局建设(见附件1)。
①本文由仪器网入驻的作者或注册的会员撰写并发布,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仪器网立场。若内容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告诉,我们立即通知作者,并马上删除。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网,转载时须经本网同意,并请注明仪器网(www.yiqi.com)。
③本网转载并注明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④若本站内容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告诉,我们马上修改或删除。邮箱:hezou_yiqi
参与评论
登录后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