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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技厅发布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分类:商机 2020-09-15 11:05:04 658阅读次数

粤科函区字〔2020〕579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定于2020年11月11~15日在深圳举办。本届高交会以“科技改变生活,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将举办超过8万平方米的展览展示、论坛会议和分会场等活动,充分发挥高交会在促进科技成果交流交易、助力区域经济恢复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省政府批示精神,由省科技厅牵头组织广东团参加本届高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时间

2020年11月11~15日

二、展会地点

广东团设于深圳会展中心9号馆

三、项目遴选范围

(一) 参展项目征集。

为使广东团参展项目能较好地反映我省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原始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取得的积极成效,充分展示科技在疫情防控中的支撑作用,广东团将重点征集以下展示内容:

1.聚焦高端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科学、绿色低碳、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等领域,遴选一批高精尖的科技创新技术和产品参展。

2.遴选一批疫情防控科技成果和疫情催生的新业态项目参展。

3.优先考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实物展品,展示效果良好的项目参展。

(二) 签约项目征集。

为进一步提高参展实效,除现场展示洽谈外,广东团拟在展会期间举办项目路演、签约活动,助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荐签约项目条件如下:

1.项目应是自2020年1月至今,已达成合作意向的待签约项目。

2.项目主要侧重于重大项目联合研发、科技产业开发项目以及技术交易项目,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联合共建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园区等共建项目,以及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项目。

3.项目实施在区域、行业方面具有示范及指导意义,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4.合作意向应真实合法,材料完整有效。

四、组织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市、各单位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大会主题,精心组织参展项目,重点展示我省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以及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的项目成果。为提升广东团现场展示和互动效果,要求项目以展板、实物模型或产品、场景应用、互动演示等展示形式为主,增强展区互动体验。

(二)请各地市对辖区内重大项目签约需求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根据需求情况做好签约项目征集推荐。省科技厅将适时到各地市摸底调研项目情况。

(三)鼓励各地市借助高交会平台,积极开展信息发布、技术对接、路演推介等特色活动,广东团将为此类活动提供协调服务。各地市可视情况提交3~5分钟地市宣传片,汇入广东团LED屏轮播。

五、参展费用

广东团统一负责展位设计布展,由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具体承办。参展单位免收场地费和布展费,交通住宿等差旅费用自理。

六、报名事项

请申请参展单位于9月28日前,结合项目情况填写《第二十二届高交会参展项目登记表》(附件1),并将表格电子版和项目相关图片3~4张(产品、应用场景、获奖证书等高精度图片,每张图片要求1M以上)报送到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电子邮箱。

请意向签约单位于9月28日前,如实填写签约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报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广东团将对参展项目和签约项目进行筛选,遴选确定参展项目和签约项目。

七、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

联系人:丘雅、黄莎莎

电 话:020-83717947、83163254

邮 箱:stechb@vip.163.com

(二)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

联系人:杨保志

电 话:020-83163862

附件:

1.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项目登记表.doc

2.广东团签约项目申报表.doc

标签:中国国际高新技术 成果交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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