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网(yiqi.com)欢迎您!

| 注册 登录
网站首页-资讯-专题- 微头条-话题-产品- 品牌库-搜索-供应商- 展会-招标-采购- 社区-知识-技术-资料库-方案-直播- 视频

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仪器网> 资讯中心>VOCs防治是解决臭氧污染问题的关键

VOCs防治是解决臭氧污染问题的关键

来源:德航(天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分类:商机 2022-05-27 13:49:50 16阅读次数

臭氧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广泛,但当近地面臭氧浓度超过一定限值就会造成臭氧污染,臭氧污染不仅影响人体健康,还会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近几年,我国臭氧污染呈加重趋势,以臭氧为S要污染物的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占比呈上升趋势,臭氧已成为影响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VOCs(挥发性有机物)是目前臭氧治理工作的难点和关键。但我国VOCs防治处于初步阶段,政策、技术方面仍存在短板,亟需高度重视。

一、臭氧污染问题严重,VOCs是臭氧治理的关键

臭氧污染形成原因。近地面臭氧污染大部分是由人为排放的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经光化学反应转化而形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臭氧前体物都是一次污染物,主要来源于交通工具的尾气排放、火力发电、化工等工业污染源排放及餐饮行业等排放。臭氧污染区域性特征显著,2020年,全国臭氧浓度为138微克/立方米,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臭氧浓度分别为180微克/立方米、161微克/立方米,均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夏秋季节是臭氧污染发生的主要时间。

VOCs是臭氧治理工作的难点和关键。NOx属于常规污染物,主要源自化石燃料的燃烧,近年来我国NOx治理成效显著,截止目前,NOx排放量较2011年下降约50%。VOCs主要来源于机动车、石化、化工、汽车制造、印刷、家具、电子等生产或使用油漆、涂料和溶剂的工业企业等。VOCs种类繁多,包含甲醛、苯、二甲苯、各种芳香烃等上百种有机物,VOCs排放源点多、分散,无组织排放占比大,治理基础薄弱,致使臭氧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VOCs同时也是PM2.5的重要前体物。

二、VOCs防治的现状和短板

技术方面。一是VOCs末端治理技术良莠不齐,成效不一。VOCs涉及行业众多,不同的VOCs要根据其性质和工况条件,合理选择VOCs末端治理技术。VOCs末端治理技术包括吸附技术、焚烧技术、催化燃烧技术等10多种技术及组合技术。实际应用中,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可以提高VOCs治理效率。如对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活性炭吸附、沸石转轮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对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但目前VOCs治理领域市场分散、集中度不高,缺少技术实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整体专业性水平不够,在一些地区,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低效技术应用甚至达80%以上,治污效果差。二是VOCs源头削减技术研发应用缓慢。含VOCs原辅材料的使用是VOCs产生源,因应用成本、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等诸多因素,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研发应用投入不足,企业源头削减替代积极性不够,进度迟缓。以家具制造企业为例,典型家具制造企业的生产工艺涉及底漆喷涂、面漆喷涂等工序,底漆喷涂过程若使用水性涂料等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水性溶剂会渗入木结构深层,导致木料表面含水量较大,底漆干燥时间变长、产品质量下降;若底漆工序采用UV 固化涂料,则需配置相应的UV 光固化生产设备,成本相应增加;面漆喷涂过程若使用水性涂料等低VOCs 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易造成产品表面光泽变差、硬度下降,影响产品的销售。

政策方面。一是管理基础薄弱。我国VOCs控制起步晚,管理基础薄弱,目前国内还没有出台石油化工、有机化工、包装印刷、家具、电子等重点行业污染源排放清单,VOCs排放基础数据统计体系、VOCs管控监测体系不完整,造成底数不清,无法做到分类管控、精准施策、科学治理。二是标准体系不完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指出,要加强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的VOCs综合治理,但国家层面仅发布了石化、部分化工(如农药、制药、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和油品储运销行业标准,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及部分化工行业尚未出台行业标准。缺少行业标准的企业,大部分地区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非甲烷总烃Z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20mg/m3的要求,限值相对宽松,无法满足当前环境治理工作的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但该标准属于综合性标准,管控适用的范围大,对于一些特定行业无法充分反映行业实际特点,势必影响VOCs的有效监管。三是经济政策有待完善。约束政策有待完善,VOCs产品消费税征收范围小,我国仅将电池、涂料两种VOCs排放量大的产品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对VOCs含量低于420g/L(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油墨、胶凝剂等其他高VOCs排放的产品尚未纳入消费税征收范畴。激励政策亟待加强,如企业对于苯系物等控制要求较高的重点污染源的监测设备投入较高,设备价格需要50万元~100万元。而国内排放VOCs的企业里中小型企业占很大比重,如果仪器设备价格过高,企业配套VOCs监测设备的经济压力较大

 

 


参与评论

全部评论(0条)

获取验证码
我已经阅读并接受《仪器网服务协议》

推荐阅读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文由仪器网入驻的作者或注册的会员撰写并发布,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仪器网立场。若内容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告诉,我们立即通知作者,并马上删除。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网,转载时须经本网同意,并请注明仪器网(www.yiqi.com)。

③本网转载并注明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④若本站内容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告诉,我们马上修改或删除。邮箱:hezou_yiqi

关于作者

作者简介:[详细]
最近更新:2024-09-05 09:08:34
关注 私信
更多

最新话题

最新资讯

作者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