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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试验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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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推荐

产品特点

汽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试验仪本生灯灯头:内径9.5mm±0.3mm从空气入口处向上长度约100mm±10mm;
2.燃烧器角度:0~45°(手动调节,带刻度);

详细介绍

汽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试验仪

(id: IEC 60695-2-2,1991)

GB/T 5169.10-2006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0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灼

热丝装置和通用试验方法(IEC60695-2-10:2000,IDT)

ISO/IEC 13943:2000防火安全术语

3术语和定义

ISO/TEC 13943:2000给出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小部件small parts

部件在一个直径为15mm的团内能够完全展开每个表面,或表面的某些部分展开在直径为15mm

的回之外,但是任何部分都不适合放置一个直径为8mm的圆(见图1)。

注,当检查表面时,忽略表面上的突出部分和面积上直径不大于2mm的孔、

直径为8和的圆

表真

要求缴约燕丝试验

不要求做约函经试验

图1

4试验条件的说明和试验样品选择

如果可能,试验样品应是一个完整的成品,试验样品的选择应确保试验条件与正常使用中存在的GB/T 5169.11-2006/IEC60695-2-11:2000

条件无显著的差异,如形状、通风、热应力影响以及试验样品可能出现的火焰或燃烧颗粒或灼热颗粒落

到试验样品附近的影响。

如果试验不能在完整的成品上进行,或除非有关规范另有规定,则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

a)在需要检验的部件中切下一块;

b)在完整的成品上开一小孔使其与灼热丝接触;

)从完整的成品中取出需要检验的部件,进行单独试验。

在有关规范中应规定哪部分可以取出,以便接触到灼热丝,孔太小可能会因周围物体的起燃、灼热

丝温度的降低,或氧气的利用率受到限制而影响试验结果,然而孔太大则会比常态得到更多的氧,也会

影响试验结果。

在试验期间,如果装有

(验样品的设备的任一部分因灼熊丝的热量而起燃,从而影响试验样品受热

条件时,这样的试验应是

应确保在规定的

行试验,灼热丝不会使部件起燃,如果起件被

燃,其燃烧的持续时间是

有限的,不会因试验

CHINA

焰或读

样品

热颗粒时延,

如果在施加灼

药丝期间试验样品冒出火焰面

产生着火危险,期需要使用其他起燃源作进一步试验,

如将针焰施加到

的火焰而受到影响的那些

部件上。

灼热丝试验

于可能需要其他试验方法(例如GB/T5169,5-1997中的计焰试验)的小部件。

5试验装置的

GB/T 516

-2006的第享给

试验装置的说

为了评定火

延的可能性,

从试验样品上落下的

灼热颗粒面引起的火焰蔓延的可能

性,将GB/T51

2006的

3规定

在试验样品周围或下面的材料或元件,放在

试验样品的下面

验样品与代表周围材料或元件的销底

备中的实际距离

SOHVONVIS

之间

的距离应等

试验样品安装在电工设

如果试验样

个完整的独立式设备,应按正常使用位置将其放置在GB/

5169.10--2006的

5.3规定的铺底层

底层在设备底部四周至少

长 100mm.

如果试验样品

完整的壁挂式设备,

按正常使用位置将

其固定在GY/T 5169.10-2006的

5.3规定的铺底层上

mm处。

6严酷等级

应从表1中选择试验港

验严品等级

优先选用试验温度/℃

容许偏差/K

550

10

650

10

750

±10

850

±15

940

±13

如果有关规范有要求,也可使用其他试验温度,

统,试验导则见附录A.

7温度测量系统的校验

温度测量系统的校验见GB/T5169.10-2006的6.2。预处理

除非有关规范另有规定,试验样品和使用的铺底层在温度15℃~35℃,相对温度45%~75%的大

气环境下放置24h。

9初始测量

试验样品用目测检查,当有关规范规定时,应测量机械和电气参数。

10试验程序

试验程序见GB/T5169.10-2006 的第8章。

10.1除了GB/T5169.10-2006第8章的规定之外,除非另有规定,试验样品安装时应使灼热丝的顶

部施加到试验样品在正常使用时可能会遭受热应力的表面部分。灼热丝应尽可能地保持水平。

在同一个试验样品上进行的试验多于一个点时,应注意前逐的试验导致的劣化不能影响后面要做

的试验的结果。

在没有详细规定设备

用期间遭受热应力的区域时,灼热动的顶部应施加在试验样品最薄

之处,而且离试验样品上

不少于

在试验期间,将试

定在试验装置上.

应将额外的机械应力传给试验样品,

10.2除非有关规范

定,试验应在一个试验样

品上进行。

11观察和测量

OF CHINA

,应对试验样品,试验样品调围的部件和放在试验样品下面

的规定的铺底层进

m)从灼热丝直加开始到试

b)从灼热统加开始到

试验样品下

燃的持续时间(A.)

载之后:

c)火焰

应以5mm

读时间u

可能在施加期间

但起燃

时,可能产生高的火焰

为时约1..这

种火焰不计在内:

d如果是由

OUVONIS

的灼热丝

带走大部分思烧材料而使试验作品通过了试验,则应将这一情况记

录在试验

e)放在试验样

的规定的组底层的任何

注:火焰的高度是指

施加在

弱光下观察可见火焰顶部之间的垂直

距离,

如果有关规范有规定

机械或电气参数,

12试验结果的评定

除非有关规范另有规定,试验样品如果没有燃烧或灼热,或全部符合下面的情形,则认为通过了灼

热丝试验:

a)如果试验样品的火焰或灼热在移开灼热丝之后的30s内熄灭,即 1,≤L.+30 s和

b)当使用规定的包装组纸的铺底层时,绢纸不应起燃。

13在有关规范中应给出的资料

a)试验样品的型号和说明(见第4章):

b) 制样的方法(见第4章);

c)试验样品的所有预处理(见第8章);d

试验样品的数量(见10.2);

受试表面和灼热丝施加点(见10.1);

D用于评定燃烧颗粒影响的规定的铺底层(见第5章):

g)试验温度(见表1);

h)是否在同一个试验样品上进行的试验多于一个点(芜10.1);

i)所规定的标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或是否采用其他标准例如..1。和火焰高度(见第11章);

j)要测量的机械或电气参数(见第9章和第 11章)。前

GB/T 5169(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分为以下部分:

GB/T 5169.1-2007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部分:着火试验术语(IEC60695-4:

2005,IDT)

-GB/T 5169.2-2002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部分:着火危险评定导则

总则

(IEC 60695-1-1:1999,IDT)

--GB/T 5169.3-2005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3部分:电子元件着火危险评定技术

要求和试验规范制订导则(IEC60695-1-2:1982,IDT)

GB/T 5169.5-2008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5部分:试验火焰针焰试验方法装

置,确认试验方法和导则(IEC60695-11-5:2004,IDT)

GB/T 5169.7--2001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试验方法扩散型和预混合型火焰试晚

方法(idt IEC 60695-2-4/0,1991)

GB/T 5169.9-2006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9部分:着火危险评定导则预选试

验规程的使用(IEC 60695-1-30:2002,1DT)

-GB/T 5169.10-2006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0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

法灼热丝装置和通用试验方法(IEC60695-2-10:2000,IDT)

--GB/T 5169,11-2006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1部分,灼热统/热丝基本试验方

法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IEC 60695-2-11,2000.IDT)

--GB/T5169.12-2006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2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

法材料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IEC60695-2-12:2000.IDT)

GB/T 5169.13-2006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3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

法材料的灼热丝起燃性试验方法(IEC60695-2-13:2000,IDT)

GB/T 5169.14-2007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4部分:试验火焰1kW标称预混

合型火焰装置,确认试验方法和导则(IEC 60695-11-2:2003,1DT)

-GB/T 5169.15-2008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5部分;试验火焰500W火焰装

置和确认试验方法(TEC/TS60695-11-3:2004.IDT)

GB/T 5169.16-2008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6部分:试验火焰50W水平与垂

直火焰试验方法(IEC60695-11-10;2003,IDT)

-GB/T 5169.17-2008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7部分:试验火焰500W火焰试

验方法(IEC 60695-11-20:2003,1DT)

--GB/T5169.18-2005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8部分;将电工电子产品的火灾中

毒危险减至最小的导则总则(TEC 60695-7-1;1993,IDT)

GB/T 5169.19--2006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脸试验第19部分:非正常热模压应力释放

变形试验(IEC 60695-10-3:2002,IDT)

-GB/T 5169.20-2006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0部分:火焰表面蔓瑟试验方法

概要和相关性(IEC/TS60695-9-2:2001,IDT)

GB/T 5169.21-2006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1部分:非正書热

球压试验

(IEC 60695-10-2:2003,IDT)

GB/T 5169.22-2008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2部分:试验火焰50W火焰装GB/T 5169.25-2008/TEC60695-6-1:2005

置和确认试验方法(IEC/TS 60695-11-4;2004,IDT)

GB/T 5169.23-2008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3部分;试验火焰管形聚合材料

500 W垂直火焰试验方法(1EC/TS60695-11-21:2005,IDT)

-GB/T 5169.24-2008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4部分,着火危险评定导则绝缘

液体(IEC/TS 60695-1-40,2002,1DT)

GB/T 5169.25-2008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5部分;烟模糊总则(IEC 60695-

6-1;2005.IDT)

-GB/T 5169.26--2008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6部分;烟模糊试验方法概要和

相关性(IEC/TS 60695-6-2;2005,IDT)

GB/T 5169.27-2008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7部分,烟模糊小规模静态试验

方法仪器说明(IEC/TR60695-6-30;1996,IDT)

GB/T 5169.28--2008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部分:烟模糊小规模静态试验

方法材料(IEC/TS60695-6-31;1999,1DT)

GB/T5169.29-2008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9部分:热释放总则(IEC60695-

8-1,2008,IDT

GB/T 5169.30-2008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30部分:热释放试验方法概要和

相关性(HEC/TS60695-8-2:2008,IDT)

-GB/T 5169.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31部分:火焰表面蔓延总则

(IEC 60595-9-1;2006,IDT)

本部分为GB/T5169的第25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1EC60695-6-1:2005着火危险试验第6-1部分:烟模梗总则X英文版),但按

GB/T 20000.2-2001《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中4.2b)和5.2的规定作了

少量编辑性修改。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0)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广州威凯检测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武汉计算机外部设备研究所,深圳市出人境检验检疫局、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等参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夏庆云,陈兰娟,何益壮,陈灵,武政、张效忠,毕凯军,王忠义。

本部分是首次发布。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25 部分:烟模糊总则

1范围

GB/T 5169的本部分给出的导则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a)烟模糊的光学测量;

b)光学烟试验方法概况;

c)选择试验方法时需要考虑的问题:

D烟试验数据的表达;

e)光学烟数据与危险评估的相关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遴过GB/T 516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装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 5169.1-2007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部分:着火试验术语(IEC60695-4;

2005,IDT)

GB/T 5169.2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部分:着火危险评定导则总则

GB/T 5169.26-2008

着火危险试验第26部分:烟模糊试验方法概要及相关性

(IEC/TR 50695-6-2,2005,IDT)

GB/T 5169.27--2008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7部分:烟模欄小规模静态试验方

法仪器说明(IEC/TR60595-6-30:1996,IDT)

GB/T 5169.28-2008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8部分:烟模糊小规模静态试验方

法材料(IEC/TS 60695-6-31:1999,IDT)

ISO/TR 9122-1:1989燃烧流的毒性试验第1部分:总则

ISO 5659-2+1994塑料产烟第2部分:单箱试验测定光密度

ISO/IEC 13943:2000消防安全词汇

3术语,定义和符号

3.1 术语和定义

GB/T 5169.1-2007,IS0/IEC 13943:2000及以下术语,定义和符号适用于本部分。

3.1.1

燃烧combustion

物质与氧化剂进行氧化放热反应

注:燃烧通常放出废水康气并伴随火馅和(或)可见光。

[ISO/IEC 13943;2000,定义23]GB/T 5169.25-2008/IEC 60695-6-1:2005

3.1.2

烟的消光面积extinction area of smoke

烟的消光系数与烟体积的乘积。

注;注是烟量的度量。

[GB/T 5169.1-2007,定义3.17]

3.1.3

烟的消光系数extinction ceefficient of smoke

烟阻光度的自然对数除以用于测量烟阻光度的光程。

[GB/T 5169.1-2007,定义3.18]

3.1.4

着火fire

a)以放热和生成废水废气为特征的燃烧过程,同时伴有烟和(或)火焰和(成)灼热现象:

b)在时间和空间上未受控制的快速燃烧蒸延,

[GB/T 5169.1--2007,定义3.19]

3.1.5

燃烧流fire effluent

燃烧或热解产生的所有气体、细粒或悬浮微粒。

3.1.6

着火危险fire hazard

着火造成生命和(或)财产损失的可能性,

[GB/T 5169.1-2007,定义3.26]

3.1.7

着火模型fire model

用于模拟真实火变的某一重要阶段的试验过程,包括试验设备和试验方法。

[GB/T 5169.1-2007,定义3.29]

3.1.8

火情fire scenarie

对特定场所真实火灾或大规模模拟试验,从起燃前到燃烧结束的一个或多个阶段条件(包括环境条

件)的详细描述。

[GB/T 5169.1-2007,定义3.32]

3.1.9

轰燃flash-over

在封闭空间内可燃材料的整个表面突然转人着火状态。

[GB/T 5169.1-2007,定义3.42]符合GB/T17651.1~2、IEC61034-1~2《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中的第1部分《试验装置》和第2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烟密度的测定是评定电缆或光缆燃烧特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关系到人员的疏散和能否靠近进行灭火的判定。本仪器主要用来测定电缆和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时释出的烟浓度,对产生烟密度的验证。在有焰燃烧或无焰燃烧条件下,透光率是用来作为比较不同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的一种判定方式。

一、特点:

本仪器涉及机械、光学、电子三个方面的专业知识,是机电一体化产品,具有结构合理、性能稳定、操作简便等优点;WINDOWS XP操作界面、LabVIEW风格、完善的安全机制。测试期间实时显示测量结果并动态地绘出曲线(显示透过率与时间曲线),数据可以保存、调阅和打印输出,可直接打印报表。

测量软件:其于WINDOWS  XP+VB6.0操作界面,可测试的主要数据烟雾光密度、比光密度、生烟速率、生烟速率、平均烟密度等。还具有标定、编辑、测试、参数调节等操作界面。程序采用计算机自动控制,采集,记录和结果结算。

二、原理:

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光测定系统由光源、硅光电池、光源接受器和计算机系统组成。光源产生的光通过3m×3m×3m的烟密度实验室,在光源对面的墙上形成一直径1.5m±0.1m 的均匀光束,安装在光束中心处的光电池检测来自光源的光束强度。当燃烧室内由于燃烧电缆或光缆产生大量烟雾时,烟把光电吸收掉一部分,达到硅光电池的光束强度就减弱,通过计算机系统对数据进行处理,就能够计算出相对于初始时为100%的具有线性响应的透光率It。

三、燃烧室之设计,采取两种方式供客户选择:种采用砖砌墙,我公司提功设计方案,派专业工程师现场施工指导;第二种用合适材料固定在角铁支架上而构成整个立方体燃烧室。

三、设备组成:

整个仪器由密闭试验箱、光度计测量系统、酒精盘、燃烧系统、点火器、试验盒、电缆支架、测温仪表以及烟密度测试软件组成;电路采用单片机开发,技术含量高、性能稳定。此仪器适合于所有的电缆,被电线电缆行业之生产工厂以及科研试验单位广泛使用。试验箱是一个体积为27m3的试验立方体。

详细技术参数:

1、燃烧室:内尺寸:3M ×3M× 3M共27立方米。可为砖墙结构、也可为钢板结构,由客户选择。

2、光测装置:A、光源进口石英卤素灯:标称功率100W ,标称电压:12V ,标称光返量:2000—3000Lm  

B、接受器:为硅光电池 ,透光率0%为无光线通过,透光率100%光无遮挡完全通过。   

3、标准火源:A、火源为1.0L酒精

B、酒精盘:为不锈钢,底面210×110mm,

顶面240×140mm,高度80mm

4、烟的混合:利用台式风扇使烟在燃烧室里均匀分布。

5、空白试验:燃烧酒精灯使燃烧室的温度达到25±5℃。

6、测温装置:在门内面距地面高度1.5M,

距墙0.5M的地方装有温度传感器。

7、含透光率测量软件一套,可输出曲线和报表。

8、含电脑一台(打印机自备)

9、功率:220V,4KW。(应该表明该设备的总功率)

10、(烟密度)0—924六档自动换档

11、测量范围:0.0001—100%;

12、测量精度:±3%;

13、工作电压:200—240V  50Hz;

14、环境温度:室温—40℃

15、相对温度:≤85%;

16、工作环境:仪器运行时,应避免强光直射、并无强制空气流动现象。

四、其它参数和介绍:

1、 前门安装有视窗和可挡住视察的活动的不透明遮光板

2、 方形箱体底面安装有自动点火装置,顶部安装有箱体内部压力调节装置

3、 光源:为12V的白炽灯,光波长400~750nm

4、 接受器:为硅光电池,透光率0%为无光线通过,透光率100%光无遮挡完全通过。

5、 燃烧系统:由稳压阀、过滤器、调节阀流量计、燃烧器组成。

 

3.1.10

热适量heat flux

单位面积和单位时间释放、传输或接受的热能的量。

注,用W.m'表示,

[ISO/IEC 13943:2000.定义85]

3.1.11

起燃ignition

燃烧的开始。

[1SO/IEC 13943;2000,定义96]

汽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试验仪

技术指标

1.本生灯灯头:内径9.5mm±0.3mm从空气入口处向上长度约100mm±10mm;
2.燃烧器角度:0~45°(手动调节,带刻度);
3.引燃铺垫板:标准医用棉花;
4.施燃气体:98%甲烷标准气或者37MJ/m3±1MJ/m3天然气或丙烷(气体自备);
5.燃气焰温梯度:从100℃±5℃~700℃±3℃用时44s±2.0s或54s±2.0s或者按照定制标准要求(需用温度校准装置验证);
6.温度校准验证装置 :进口仪表自动控制,配φ5.5mm,1.76±0.01g或φ9mm,10.00±0.05g标准铜头(选购件);
7.温度校准验证用热电偶:Ø0.5mm,K型,进口绝缘式耐高温铠装热电偶(选购件);
8.试验时间和持燃时间:1s~999.9s(数显可预置);
9.重复施燃次数:1~9999次(数显可预置);
10.采用自动打火装置,方便试验自动进行;
11.箱体内部容积:0.75m3(可选0.5M3和1M3) ;
12.外形尺寸:宽1330*深730mm*高1500mm;
13.箱体材料:铁板喷涂;
14.排气孔:Ø100mm;
15.输入电源:AC 220V  50HZ 。

16. 产品全系标配燃气泄露报警装置,安全可靠。

GB/T5169(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包括以下18个部分,

GB/T 5169.1-1997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着火试验术语(idtIEC 60695-4:1993)

GB/T5169.2-2002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部分:着火危险评定导则总则

(IEC 60695-1-1:1999.IDT)

GB/T 5169.3-2005电工电子产品着大危险试验第3部分:电子元件着火危险评定技术

要求和试验规范制订导则(IEC60695-1-2,1982,IDT)

GB/T 5169.5-1997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第2篇:针焰试验3.1.23

(烟的)比光密度specific optical density (of smoke)产品概述: 本装置符合标准GB/T18380中12、13的要求。能自动点燃和关闭试验火焰,自动计时,自动结束试验,准确度高,操作简便等优点。本设 备由控制箱、燃烧箱、丙烷燃烧灯、电磁阀、高压点火器,煤气管、调压阀、气体流量计(丙烷和 空气各 1个)和信号控制线组成,本试验箱可配备燃气泄露报警器(选配),燃气泄露,可预警,及时关闭主阀门,安全可靠。 

主要参数:控制方式:触摸屏+plc+电子遥控器,触摸屏里操作,简单方便,可存储实验数据。

1、垂直燃烧箱:箱体尺寸为 W300xH1200xD450mm;

2、燃气:采用高纯度丙烷气或石油液化气(用户自备);

3、被试验电线电缆长度:600±25mm;

4、被试验电线电缆外径:导体直径大于 0.8mm或截面积大于 0.5mm2;

5、本装置应安放在不通风且温度为(23±10)℃的环境中进行试验;

6、火焰应连续燃烧试样,火焰燃烧时间 T设定范围 0.1-999.9(秒)连续设定;

7、喷灯自动到位,燃烧时间到,自动返回原位

8、燃气流量范围:0.1-1L/min;

9、空气流量范围:0.1-1m3/h

10、箱体材料:铁板喷塑 

11、燃烧喷灯标准功率:1KW;

12、电源电压:220V/50Hz

13.温度校准装置(选配)

光密度乘以一个儿何因子V/AL,这里V是试验箱的体积,A是试验样品的暴露表面积,L是光程。比消光面积。,用于定义试验样品单位质量损失产生的烟量。

例如,80g试验样品在无焰燃烧条件下损失了50g.残余30g。50g挥发性热解产物产生的烟有

4m’的消光面积。。值则为0.08m・g',假设同样的试验样品在有焰燃烧条件下损失了60g.残余

20 g,60g挥发性燃烧产物产生的烟有30m’的消光面积,η值则为0.5 m’・g'。

必须认识到。既没有给出火焰中产生的烟量信息,也没有给出烟的产生速率的信息,为了得到这

些信息,必须知道样品的质量损失或者质量损失速率。因而,产生的烟的消光面积为:

8=Ãm

.- -. +=*====*===( 9)

在动态系统中(见6.2),比消光面积按下式计算。

AV/i

...- --+ --+ +-+*+…+( 10)

式中:

V-体积流速:

一质量损失速率,

烟的产生速率表达式如下,

s=om

... --- .....* -.. ...--.--------( 11)

5.6质量光密度

当以g为单位时的等价变量称为质量光密度(D_m),与a的关系如下:

D a/1n10-m/2.303

*----- --* ------ --- - ---*--…-( 12)

D__单位为面积/质量,例如m’+ kg-'。

在静态系统中(见6.1),

D-D'V/4mL

----- ----.---+------+--------( 13)

式中:

D__一质量光密度:

D--光密度;

V一-试验箱容积;

Am一一样品质量损失:

L-一光程.

在动态系统中,质量光密度可由下式计算,

D_DV/i

..--------- .--+----(14)

5.7能见度

如果在能见度(∞)和k(或 D)之间的比例常数(7)已知,且烟量(清光面积)和烟所占体积已知,则可

以很容易计算出能见度。

-r(V/S)

** *** .** *.* *** *** *=* *=* -** ***(15)

y-ak-2.303D

能见度的计算在附录A中有进一步说明,附录B和附录C给出了使用不同试验方法和不同测量单

位测得的烟参数之间的关系,

6静态方法和动态方法

6.1静态方法

在静态烟测试中,试验样品在密闭试验箱中燃烧,产生的烟随时间面累积。在一些试验中,使用风

扇搅动烟以防止产生烟层,并使其均匀。

注:术语"比”在这里不是指"单位质量"而是指与特殊试验设备和试验样品暴露表面积相关的无量纲的量。

3.1.24

能见度visibility

规定了尺寸、亮度和对比的物体可以被看到和辨认的距离。

[GB/T 5169.1-2007,定义3.95]

3.2符号

符号

典型单位

A

试验样品的暴露面积

m

D

线性十分吸光系数(通常叫做每米的光密度)

m

D'

光密度

无量纲

D--

质量光密度

m' kg-'

D.

比光密度

无量纲

D(D)

比光密度

无量纲

入射光强度

W

I/T

入射光强度与透射光强度的比

无量纲

线性内皮尔(Napicrian)系数(通常也叫消光系数)

m

L

通过烟的光程

m

△m

试验样品的质量损失

kg

m

质量损失率

kgs-1

S

烟的消光面积(即烟总量)

m

s

烟的生成率(消光面积变化率)

m's-'

时间

取样的时间间隔

透射光强度

W

V

烟箱体积

m

V

烟的体积流量

m's'

比消光面积

m’ kg-'

能见度和消光系数的比例常数

无量纲

a

能见度

m

注1;这些量的常用对数(例如D.D’、D._,Dam,D,)有类似的符号但它们是不同的量,且单位不同。

注2:术语比光密度(D.)中的“比”不表示"每单位质量”。

4烟试验方法概况可以从表中推导出来。

着火伴随着一系列复杂的化学和物理现象。因此,很难在一台小型设备中模拟真实着火的各个方

面。着火模型的有效性问题对于所有的着火测试可能是一个最复杂的技术同题。

GB/T 5169.2给出了电工电子产品的着火危险评定总则。

起燃后,环境条件和易燃材料的布置方式可能会导致火势按照不同的方式发展。然而,在室内可以

确定火势发展的一般模式,即温度-时间曲线上有三个着火阶段和一个衰退阶段。(见图1)

阶段1为出现连续火焰之前的初始阶段,着火室中温度仅有少量升高。这个阶段的主要危害是产

生的火花和烟,阶段2(燃烧渐强)起始于起燃,终止于着火室温度呈现指数上升。这个阶段的主要危

害除了烟之外,还包括火焰蔓延和热释放。阶段3(充分燃烧)开始于室内所有易燃物的表面分解至火

势蔓延整个室内,伴随着温度的快速升高(轰燃)。

阶段3的末期,消耗了大量的易燃物和/或氧气,因此温度受系统的通风条件、传热和传质性质影响

按一定速率下降,也就是衰退。

每个阶段会形成不同的分解产物混合物,反之,这些混合物又影响到各个阶段产生的烟密度。此

外,需要得到相关火情的信息,尤其是热通量,氧气供给量和排烟设施情况。4.2影响烟产生的因素

4.2.1综述

影响烟的产生和烟的特性因素有很多,虽然不可能对这些特性进行全面的描述,但可了解其中几种

重要变量的影响。

4.2.2分解模式

烟是燃烧的结果,燃烧可以是有焰或无焰,包括闷烧,这些不同的燃烧模式可能产生不同类型的烟。

无焰燃烧时,温度的升高促使挥发物的形成。当挥发物与冷空气混合时,会形成球状小滴,呈现明亮的

烟气溶胶。有焰燃烧会产生富含碳黑的烟,这种烟中的粒子为不规则形状。有焰燃烧的粒子是在气相

中形成的,并且是在氧气含量非常低的区域导致不完全燃烧形成的。烟中的含碳颗粒释放辐射能量(黑

体辐射)使烟看起来为黄色。

无焰燃烧产生的球状颗粒大小通常为1μm,有焰燃烧的那些不规则的含碳颗粒尺寸虽然更大,但

却更难测定,并取决于其测量技术,

通常燃烧木材时有焰燃烧比无焰燃烧产生的烟量要少,然而对于塑料则不能一概而论:有焰燃烧

产生的烟量可能少于也可能多于无焰燃烧产生的烟量。因此,测试烟时,必须记录测试样品是否点燃以

及点燃和熄灭的次数。另外,复合物的背面可能会产生冷烟,与暴露着的表面产生的烟在颜色和成分上

完全不同。

试验样品上的热通量影响着材料的燃烧方式;在低水平人射辐照度(15 kW *m-'~25 kW・m’)

和高水平人射辐照度(40 kW * m-'~50 kW *m’)下评估样品产生的烟量是一个良好的常用方法。

这样可以评估在火焰发展阶段材料产生烟倾向的影响。

4.2.3通风和燃烧环境

产生的烟不仅和燃烧材料种类有关,还和火情有关。众所周知,对于某些材料,有限的通风可显著

地增加烟量。

测量燃烧中的烟量时,要考虑燃烧速率和燃烧面积。由于火在大面积上蔓廷速度很快,单位面积产

生少量烟的物质可能释放出大量的烟。

4.2.4时间和温度

烟气溶胶颗粒的大小分布与时间有关并随时间变化会凝结。有些特性也会随温度变化而改变,所

以时间长的烟或者是冷烟,它们的性质可能与产生不久的烟或者热烟的特性不同。这些因素对消防人

员考虑在大型建筑物中烟的潜在移动趋势很重要。这些因素在设计烟测试时也要考虑到。

4.2.5去除烟粒子的方法

有些方法可以去除大的烟粒子。在含有辐射热源可燃气体的累积测试程序中,由于烟雾粒子循环

流通,大的烟粒子可能会发生二次热分解。其他去除大颗粒烟粒子的方法包括烟粒子在试验箱内表面

上的沉积和风扇吹除。在实际燃烧中,当烟在着火房间内循环流通时,这样的现象也会发生。因为在累

积烟测试中可能会有这些影响,所以暴露的早期阶段(例如开头10min)被公认为是测量烟的速率的最

好时期。

5 烟的测量原理

烟由气溶胶颗粒组成。烟可通过它的重量特性函数(烟雾粒子的质量)、光模糊特性函数,或者两种

特性函数来测量[1]。本部分贝考虑模糊度,不考虑重量法。模糊性是光路中粒子的数量、大小和性质

的函数。若认为这些粒子是不透明的,则模糊光中的烟含量与光路中粒子的横截面积总和有关。测量

结果的单位为面积,例如平方米(m'),这些测量方法可应用于小规模或大规模或实际规模的着火测试。采用密闭系统的称为累积法或静

卖法.采用流动系统的测试方法称为动态法。

5.1 布格(Bouguer)定律

光学烟测试源于布格(Bouguer)定律,该定律钱述了单色光在吸收媒介中的衰减,

I/T=e

-=--. =.= .== .=. ... ..= ==.===*…-( ])

(1/L)I(/T)

*----. =-+---…+ … +…---+-----( 2 )

(的单位为长度的创数,如m)5.3单位g

在某些研究中,lg用来计算单位光程的光密度(D),也可命名为线性十分吸光系数和k(线性内皮

尔(Napierian)吸光系数),单位是长度的倒数(如m')。

1/T-10"

*…-.--.…. .*-*--======.==---=(4)

D- (1/L)Ig(I/T)

..... ……. .. .=. .== === ===+=*---(5)

k一DIn10或k-2.303 D

-----+ . -+-* +**--------(6)

烟的消光面积(S)也可由D计算得;

S2.303DV

..*.… …----- --+--....*****(7)

在文献中能够发现以10为底的若干变量。普遍使用的量是无量纲光密度D’-lg(I/T).

对于给定的烟量,D'与光程成比例关系,因而取决于设备;不同设备取得的结果不能进行比较。

5.4光源

白光和单色光激光光源都可用于烟测试。

光在烟中的衰减取决于光的吸收和散射,因为后者取决于波长,所以用不同的光源取得的数据进行

比较时应谨慎。

5.5 比消光面积

测试中样品质量若有减少,比消光面积a计算如下

S/Am

…(8)

式中:

△m一试验样品的质量损失

。一-单位为面积/质量,例如 m’・ kg-'。

比消光面积。,是所有规模的试验都可进行的基本测量,它与下列因素无关,

一--测量所取的光程;

一气体流量;

一-暴露产品的表面积;

试验样品的质量。

式中;

T一透射光强度;

1一一人射光强度;

L--一穿过烟的光程

k一一线性内皮尔(Napierian)吸收系数(或消光系数)(见图2),

图2的方框内容可作参考。

图2光在烟中传播的衰减

5.2消光面积

烟量的一个有效测量方法为计算所有熠粒于的有效横截面积总和,这个面积即为消光面积5。这

个清光面积可以看作是烟粒子在光束中投下的总阴影面积(見图3)。

清光面积与烟的消光系敷和烟的体积有关,方程如下:

S-kV

.......…- -- ==- -----------( 3)

式中

V--容纳烟的试验箱容量,

该方程仪适用于均匀的烟,

4.1火情和着火模型

近年来,在燃烧产物的分析研究上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众所周知,燃烧产生的混合物成分主要取决

于燃烧物质的性质、主体温度和通风条件,特别是火场上氧气的供给量。表1显示的是随着空气的变

化,火焰在不同阶段的情况。为了尽量符合实际规模的火情,用于实验室测试(小规模或大规模)的条件

(idt IEC 60695-2-2:1991)

GB/T 5169.7-2001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试验方法扩散型和预混合型火焰试验

方法(idtIEC 60695-2-4/0:1991)

GB/T 5169.9-2006电工电子产品着大危险试验第9部分:着火危险评定导则

预选试

验规程的使用(IEC 60695-1-30:2002,IDT)

GB/T 5169.10-2006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0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

法灼热丝装置和通用试验方法(IEC60695-2-10:2000,IDT)

GB/T 5169.11-2006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1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

法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IEC 60695-2-11;2000,1DT)

GB/T5169.12-2006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2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

法材料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IEC60695-2-12:2000.IDT)

--GB/T 5169.13-2006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3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

法材料的灼热丝起燃性试验方法(IEC60695-2-13:2000.1DT)

--GB/T5169.14--2001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试验方法1kW标称预混合型试验火

焰和导则(idtIEC60695-2-4/1,1991)

---GB/Z 5169.15-2001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试验方法500W标称预混合型试验

火焰和导则(idtIEC 60695-2-4/2;1994)

-GB/T5169.16-2002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6部分:50W水平与垂直火焰试验

方法(IEC 60695-11-10:1999,IDT)

GB/T5169.17-2002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7部分:500W大焰试验方法

(IEC 60695-11-20:1999.IDT)

--GB/T5169.18-2005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8部分:将电工电子产品的火灾中

毒危险减至最小的导则总则(IEC 60695-7-1:1993,IDT)

GB/T 5169.19-2006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9部分:非正常热模压应力释放

变形试验(IEC 60695-10-3:2002,IDT)

--GB/T5169.20-2006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0部分:火焰表面蔓延试验方法

概要和相关性(IEC/TS 60695-9-2:2001.IDT)

一GB/T5169.21-2006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1部分:非正常热球压试验

(IEC 60695-10-2:2003,IDT)

本部分为GB/T 5169的第11部分。本部分与GB/T5169.10-2006一起使用。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695-2-11:2000《着火危险试验第2-11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GB/T 5169.11-2006/IEC 60695-2-11:2000

法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英文版),但按GB/T20000.2-2001《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

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的4.2b)和5.2的规定作了少量编辑性修改。

本部分代替GB/T 5169.11-1997《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试验方法成品的灼热丝试验

和导则》。

本部分与GB/T 5169.11-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a)增加了“小部件”的术语,定义和图示(本部分的3.1)1

b)取清了GB/T 5169.11-1997中有关灼热丝顶部与试验样品接触时间的规定(GB/T5169.11-

1997中的9.4),此内容包含在GB/T 5169.10--2006中;

e)取消了GB/T 5169.11-1997中9.5的内容。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8)归口。

本部分由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广州日用电器检测所,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灵,陈兰娟,张效忠、

本部分于1997年首次发布,本次是次修订。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11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

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

1范围

GB/T 5169的本部分详细规定了着火危险试验中施加于成品的灼热丝试验。

本部分中的成品是指电工设备及其组件和部件,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任务之一就是在编写自己的出版物时,凡是适用之处都要利用这些基本安全

出版物。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面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5169.5-1997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第2篇;针焰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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