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2021年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拟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
按照《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财〔2014〕229号)的规定,2021年度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拟设立国投(广东)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省天惠军民融合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风至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阳约印鼎泰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州凯得一期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唐兴科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6支创业投资子基金。现将上述6支子基金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与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反馈到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
联系电话:
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010-58884291
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010-68553897
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010-68266272 电子邮件:wenq@stvc.org.cn
附件:2021年度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拟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名单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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