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平衡法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仪校准规范》报批稿
本规范适用于碳平衡法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仪(碳平衡检测仪)的校准。
引用文件:
《GB/T 18566-2011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评价方法》、
《T/T 1013 碳平衡法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仪》。
碳平衡检测仪是利用汽车燃料在发动机中燃烧后排放气体中的碳质量总和与燃料燃烧前的碳质量总和相等的质量守恒定律间接测量汽车燃料消耗量的设备。碳平衡检测仪主要由含碳气体浓度测量装置(简称浓度测量装置)、稀释排放气体流量测量装置、排气稀释收集装置和测控系统等构成。仪器根据含碳气体浓度换算出汽车燃料消耗量。汽车燃料消耗量是换算给出的结果。
浓度测量装置示值误差
含碳气体浓度测量示值误差应满足表1的规定。
浓度测量装置重复性:含碳气体浓度测量的重复性应不大于表1规定的误差值的1/3。
浓度测量装置响应时间:浓度测量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8s。
流量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及重复性:流量装置的示值误差应在±1%范围内,重复性应不大于0.5%。
压力传感器的示值误差:压力传感器的示值误差不超出±0.4kPa。
温度传感器的示值误差:温度传感器的示值误差不超出±1.5K。
碳平衡检测仪油耗量示值误差:碳平衡检测仪给出油耗量的示值误差应在±4%范围内。
标准器和设备
a)标准流量计的量程为30m3/min,允许误差:±0.5% ;
b)标准压力传感器允许误差:±0.2kPa;
c)标准温度传感器允许误差:±0.5K;
d)秒表功能的计时器分辨率0.01s(不必专门配置);
e)高纯度氮气纯度99.99% 。
示值误差
试验装置应清洁,将标准流量计置于被测流量计之后,各接头处应不漏气。分别选择风机日常使用的工作流量(如高、中、低)进行测试,每点重复3次,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每点的测量值。测得的标准流量计读数应修正到温度273.15K(0℃)和101.3kPa大气压状态下,修正按式(7)进行。如果标准流量计自带温度、压力修正时,按其说明书的要求输入相关参数进行自动修正。然后按式(4)、式(5)计算相对误差。
碳平衡油耗仪油耗量示值误差
当现场测量时未对仪器的各参数测量值进行仪器校正时(即无需进行校正调节),可从日常测量的数据库中,选取一辆Z近进行过油耗检测的车辆的有效参数记录;若测量时对仪器参数进行了校正时,则应现场安排车辆进行油耗检测,然后调取相应的记录获得相应车辆的油耗数据,作为油耗仪的测量值。按照附录A对油耗仪测量的其它相关且必要的数据进行修正,并计算出油耗间接标准值,按式(8)计算油耗量示值误差。
标签:碳平衡法 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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